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。今天香伯世家儿童家具给您分享一下:
规则中所称的教育惩戒,是指学校、教师基于教育目的,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、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,促使学生引以为戒、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。
规则指出,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,确有必要的,可以实施教育惩戒。
学校、教师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
点名批评;
责令赔礼道歉、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;
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;
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;
课后教导;
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、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。
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;
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;
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、行为规则教育;
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、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;
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。
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,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、管教;
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;
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,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、行为干预。
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,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,配合家长、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。
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?
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,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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